职能部门
区司法局
来源: 【字号:】

局  长:闫瑞杰


部门领导

局 长:闫瑞杰 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社区矫正办公室、基层管理办公室、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和法制办公室5个科室。有基层司法所8个、法律援助中心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19个、律师事务所4个、各类调委会53个。
  办公地点:中山路中段92号

  办公时间: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联系电话:0371-27889167
  电子邮箱:glqsfj@163.com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市普及法律常识规 。

(三)负责律师工作机构和律师执业证年审(检)注册工作。

  (四)管理和指导区法律顾问工作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负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工作。
  (五)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六)管理街道司法行政工作。
  (七)负责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八)参与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犯人和劳教人员的监管考察工作,并进行针对性教育改造。
  (九)负责对轻微违法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法律援助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来源: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4-08 16: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