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 【字号:】


1677142185341808.png1677142204130016.png1677142221186864.png
党组成员、副局长:蔡 赟党组书记、局长冯 爽党组成员、副局长:高成霞




部门领导

冯 爽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人社局党政全面工作

蔡 赟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处理局日常工作。负责人事调配录用、工资管理、事业单位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年度考核和招才引智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管理和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宣传、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工会、信访等工作。具体分管局办公室、工资科、人事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协调劳动保障监察局。

高成霞 党组成员、副局长:统筹我区就业再就业政策执行的监督、管理;负责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劳务输出、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与管理、困难就业人员及零就业家庭成员认定、公益岗位的开发管理、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管理、退休审批、区属机关与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退休管理服务、劳动仲裁等工作。具体分管就业促进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老干科、社会保障卡管理办公室,协调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联系电话:0371—27889553

       单位地址 :  鼓楼区新华东街20号人民政府东办公区B楼


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贯彻执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协调有关部门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依据国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相关规定以及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五)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有关表彰奖励制度。
  (八)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落实并组织实施。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区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来源: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3-08 09: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