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0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局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鼓楼区人民政府网(www.http://www.gul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鼓楼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开封市鼓楼区纪委监察委院内;邮编:475000;联系电话:0371-22303501;电子邮箱:glqyjglj@163.com)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8
0
10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
金额
(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
稽
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
一
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人员业务工作不熟练,机构改革因职能职责的增加,信息公开的不全面性方面。强化工作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专业知识和业务操作技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
2.是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公开及时性不够,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方面。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3.信息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公开渠道还不够创新方面。狠抓机制建设,以机制建设为契机,完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时信息数量和质量都有所提高。利用互联网采用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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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0-02-15T03:58:00Z
2020-02-15T03:58:0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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