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
根据鼓组[2017]52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赵霞同志区政府办公室享受正科级待遇职务,保留原正科级职级待遇不变;
免去张竞杰同志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宏伟同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享受正科级待遇职务,保留原正科级职级待遇不变;
张培军同志任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
免去李艳同志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原正科级职级待遇不变;
免去牛宏宁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享受正科级待遇职务,保留原正科级职级待遇不变;
免去吕蕊同志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享受正科级待遇职务;
詹宏同志任区住建局主任科员;
免去陈志海同志区农林牧机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正科级职级待遇不变;
免去赵改娥同志区卫计委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正科级职级待遇不变;
免去陈奇同志区卫计委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正科级职级待遇不变;
免去梁蕾同志区行政服务中心享受正科级待遇职务;
免去刘化冰同志大相国寺市场管理处主任职务;
陈富涛同志聘任为大相国寺市场管理处副主任(主持工作),免去其区民政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哈汴生同志大相国寺市场管理处享受正科级待遇职务,保留原正科级职级待遇不变;
王旭同志任鼓楼特色文化商业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张长明同志鼓楼特色文化商业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原正科级职级待遇不变;
邓炜同志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免去张冬梅同志区科技局副局长(挂职)职务,保留原副科级职级待遇不变;
免去陈亮亮同志区民政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程炜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韩明同志区住建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王焱同志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请相关单位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2017年9月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