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保障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文件要求以及开封市司法局工作安排,鼓楼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了鼓楼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清理结果经鼓楼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研究通过。
二、清理范围
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为2025年3月25日前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名义制定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点主要包括:是否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调整对象已不存在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以及其他应当及时清理的情形。
三、清理结果
(一)《鼓楼区医疗卫生资源整合配置规划方案》(鼓政〔2015〕63号)等1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楼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鼓政〔2021〕23号)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以上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实施部门做好跟踪评估工作,及时提出修改、废止的建议;宣布废止的文件,自清理决定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各部门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1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