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人社局柔性化解争议纠纷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近日,鼓楼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本案中,当事人周某、蔡某等9人系开封某材料厂员工,因该公司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个人垫付社会保险费产生争议,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故向鼓楼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劳动报酬、返还个人垫付的社会保险费。
仲裁员在立案之前先熟悉情况、理清脉络,摸清企业的实际情况,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寻找案件双方都容易接受的突破点,在受理后立即积极进行调解,以柔性协调为主化解各类矛盾,确保问题处理合法、合理。仲裁员与申请人、被申请人反复协商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就支付劳动报酬、返还个人垫付的社会保险金达成调解协议,该材料厂同意按调解书约定日期支付周某等九人主张的劳动报酬等各项款项合计约29万元
近年来,鼓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坚持“以调为主、调处结合、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的工作理念,严格审查案件,及时了解案情,做好沟通解释,并对受理的案件分门别类采取不同的调解举措,确保劳动争议案件及时有效解决,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1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