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政任〔2025〕4号
鼓楼区人民政府
关于霍高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鼓组〔2025〕15号、鼓组〔2025〕20号、鼓组〔2025〕27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霍高朋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周晓勇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民政事务中心主任(社会福利院院长)职务;
陈恒心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瑾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普调中心主任职务;
杨路瑶同志任区机关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长(区国土资源管理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曹振同志任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主任;
张萌同志任区政务大数据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柳萌同志任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滢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崔姝同志任区政务大数据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艳娟同志任区民政事务中心主任(区社会福利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永海同志任仙人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
免去张丽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刘阳同志区机关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黄辉同志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荆珍同志区政务大数据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占鸽同志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请相关单位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鼓楼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