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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鼓楼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关于选聘鼓楼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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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鼓楼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现结合工作实际,拟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承担鼓楼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忠实于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律师事务所成立三年以上且执业律师人数十人以上;

(三)模范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四)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或者一定的专业影响力,经验丰富,熟悉政府工作规则,有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执业场所在开封市市区;

(七)没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形。

二、工作职责

(一)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法律文件的起草、论证;

(三)参与行政协议、重大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协议文本;

(四)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

(六)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三、报名材料

(一)鼓楼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报名表;

(二)律师事务所介绍及获得荣誉的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三)近五年来担任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经历;

(四)一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介绍材料(不少于1500字)。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4月8日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

电子邮箱:glqfzb1@126.com

联系人:许莹虹

联系电话:0371-27889152

五、聘任年限及费用

聘任年限、费用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通过签订具体的聘任合同予以明确。

六、其他事项

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有关要求或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

附件:鼓楼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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