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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1)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开封市鼓楼区司法局 办公地址:开封市鼓楼南书店街18号 联系电话:5995848 电子信箱:gulouqusifaju@yahoo.com.cn. 邮政编码:475000 (2)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局 长:徐 琴(负责全面工作) 副 局 长:权 锋(分管办公室、依法治区、综治) 副 局 长:王玉美(分管公证方面工作) (3)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②负责全区法律宣传教育,制订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办事处、区属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③管理和指导区公证工作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加强民调组织建设。 ⑤管理指导街道司法行政工作。 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两劳回归”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回访工作。 ⑦担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⑧负责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 (4)办事指南 办理法律援助的范围 ①符合法定条件的刑事案件; ②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③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④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⑤进城务工或外出打工的农民,向雇用单位索要工资,或因工伤、死亡要求补偿的(无须审查其经济困难证明); ⑥因医疗事故向院方要求损害赔偿的; ⑦因交通事故请求赔偿的; ⑧遭受重大灾害须向有关责任人要求赔偿的; ⑨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⑩盲、聋、哑或未成年人、老年人请求侵权赔偿的; ⑾ 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办理法律援助的程序 ①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必须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经济困难证明;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②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 ③法律援助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填写《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填写《不予援助决定书》,交申请人。 ④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在开庭10日前将指定辩护通知书和起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送交其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 ⑤法律援助机构对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的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将确定的承办人员名单回复作出指定的人民法院。 办理公正业务的范围 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 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纪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办的其他公正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正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正机构申请办理公正。 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范围 应聘担任法律顾问;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代理非非诉讼法律事务;主持调解纠纷;解答法律询问;代写法律事务文书;协助办理公正事项;协助司法助理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编辑:陈亮 文章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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