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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1)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开封市鼓楼区财政局 电 话:0378-5995802 传真电话:0378-5995803 通讯地址:南书店街18号 邮政编码:475000 电子邮箱:gulouqucaizhengju@163.com (2)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局 长:张 姝(主持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王晓峰(主管社会保障、非税收入、国有资产管理) 副局长:冯 华(主管行财、办公室) 区国库支付中心主任:侯俊艳(国库支付、政府采购、农税) (3)内设机构 行财股、预算股、预算外股、社保股、会计管理股、农财股、农税股、国有资产管理股、国库支付中心 (4)主要职责 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预算及执行情况;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负责全区社会保障资金的拨付、监督和使用;负责全区会计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 (5)办事指南 ①办事程序:各项工作计划、报告、报表上报主管副局长,由主管副局长阅后上报局长审批,局重大事项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②首问负责制: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局办理各项财政业务或其他事宜,第一接洽的财政人员必须负责为办事人员答疑或指引,就办事人员询问、反映的问题或需要办理的财政业务事项,按照财政法规政策给予答复办理或指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回避、推诿、拖延。 ③限时办结制:罚没许可证,执罚公务证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手续齐全完备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国有、公有资产评估及评估项目合规性审核,申请资料齐全的立项时间为15个工作日,合规性审核时间为30个工作日。 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承办人要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及时办理,因故不能及时办结的要说明原因。 法律法规依据:《预算法》、《税收征管法》、《行政单位财务通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法》、《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指令性执法检查计划、本局检查计划和上级交办的执法检查事项。
编辑:陈亮 文章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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