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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政办〔2023〕10号 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鼓楼区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9 16:01    浏览次数:


鼓政办〔2023〕10号

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鼓楼区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群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涉农办事处、相关区直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鼓楼区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1月9日



鼓楼区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据《河南省受灾人口冬春救助生活救助工作规程》要求,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因连续降雨造成小麦出现萌动、发芽等灾情。截止到6月7日8时,农作物受灾面积200公顷,其中粮食作物受灾面积200公顷;成灾面积186.6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成灾面积186.6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72.8万元。

据前期调查和分析评估,我区2023-2024年度冬春口粮救助人口568人。

二、冬春救助原则和对象范围

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受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生产自救能力,重点关注受灾的低保户、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留守老人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需求,切实解决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

三、救助政策

(一)确定救助人数。按照本年度上级拨付救助资金和本级匹配资金进行救助,各涉农办事处上报需救助人数共计568人。

(二)展开精准救助。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需求调查评估,摸清底数,准确掌握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等基本生活需求,重点对受灾群众贫困户、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留守老人及残疾人等对象进行核查,按照“人均不低于100元”的标准进行救助,建立冬春救助工作台账。

四、严格程序,规范救助

各涉农办事处根据拨付资金,结合确定救助对象人数,按照补助标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结合本辖区冬春救助工作实际,加强工作指导,严格程序,把握关键环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民主评议和公示工作,准确核定救助对象,做到程序严、底数清、对象准、台账实。规范救助台账,做好救助人员信息和救助资金登记,建立健全救助工作台账,做到账目清楚,登记信息真实。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压实责任。各涉农办事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重点任务组织好、开展好。具体安排部署,层层分解任务,完善工作方案,健全相关政策制度,细化具体救助措施,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二)做好政策宣传。各涉农办事处要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突出重点,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强化监管、注重实效”原则,加强受灾社区冬春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对群众有疑问顾虑的要耐心细致讲解,做好思想疏导,帮助其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涉农办事处要强化工作指导,做到公平公正,杜绝优亲厚友、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要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做好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确保冬春救助工作扎实推进有效开展。


附件:鼓楼区冬春救助群众明细表


2023年11月9日

鼓楼区2023-2024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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