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征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6 17:4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根据《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22〕6号)、《开封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汴法政办〔2022〕6号)、《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区政府正在研究的《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在2022年6月30日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政府”(https://www.gulou.gov.cn/),在网站首页“公告通知”栏中点击打开《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文稿;

二、填写征求意见表,将电子档发至glqfzb1@126.com邮箱;纸质版通过信函邮寄至中山路91号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提出意见和建议时,简要说明事实和理由、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为便于联系,请写明建议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

联系地址:开封市鼓楼区中山路91号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子邮箱:glqfzb1@126.com

 

特此公告

2022年5月26日    

 

 

附件:

1、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2、征求意见表 

征求意见表.docx


主办: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中山路中段92号      
电话:0371-27889256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节假日除外)      网站标识码:4107810002
豫公网安备 41020502000008号        豫ICP备19020428号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3-26 13:4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