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0-07-04 08:15    浏览次数:
   
  局长 吴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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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陈永胜   副局长 冯 超
     

  党组书记、局长 吴建平:主持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永胜:负责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军休服务管理,优抚褒扬,双拥工作,规划财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   超:负责综合办公室,机要保密,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综治工作。


  办公时间: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办公室电话:23160193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电话:23160191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区委和区政府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指导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拟定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区委和区政府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调机制。

   (六)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区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七)负责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残军人相关工作。

   (八)组织指导开展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全区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负责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区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中山路中段92号      
电话:0371-27889256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节假日除外)      网站标识码:41078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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